关于实施温州市区成长行出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政策
2016-07-07 来源: 点击:2533
为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为外買出口保驾护航的作用, 支持温州市区成长型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增强风险防范及风险抵御能力, 温州市商务局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温州办事处为市区2015年度出口额在100-500万美元的成长型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保障,相关保费由政府全额扶持。 相关企业如遭受保险責任范围内的损失, 可向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报损并索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保险合同主要内容
(-) 适保企.业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温州市区且2015年度出口額在100-500万美元成长型出口企业, 并逐一自行与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签署保单的企业。 按确认投保成长型出口企业出口海关数全额投保, 当保险期限内单一企业出口額达到或超过500万美元,该企业次月出口不计入保险范围。
(二)保险费用:
列入政府联保政策保障范围内的企业不需数纳任何投保费用, 相关投保费用由政府全额扶持, 但需要企业与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签署保单, 否则不在扶持名单之列。
(三)确认方式:
企业需将本通知的附件一«国执»、附件二«投保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后,签字并盖章,一式两份,寄送至中国信保溫州办事处。
(四)保险期限: 2016年7月1日一一2017年6月30日
保单到期或政府预算保.费使用完毕, 将提前通知企业并终止保险业务。
(五)适保出口范围:
出口企业自行签署出口合同且自行报关出口的业务, 但不包括下列业务:
1.出口国别为古巴、伊朗、苏丹、南苏丹、利比亚、科特迪瓦、也门、叙利亚、阿富汗、伊拉克、索马里、布隆迪、,乍得、科摩罗、刚果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几内亚比绍、利比里亚、卢旺达、塞拉利昂、津巴布韦、巴勒斯垣、朝鲜、委内瑞拉 (不子承保国别, 可能随相关国别风险变化而有所调整);
2.企业已单独向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投保的出口业务;
3.企业已单独向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投保、 但中国信温州办事处不予承保的.业务;
4.信用期限在180天以上的出口 业务;
5.企业报损后或者风险已经发生, 但仍继续向买方出口所遭受的损失。
(六) 赔偿比例及赔偿限額:
1.单一企业适保范围内每一买方自行掌握限額5万美元,赔偿比例70%;
2.单一保单最高赔偿限额30万美元;
二、理赔须知
索赔时, 出口企业应向保险人提供能够向債务方确立合法債权的证据, 并且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 请各出口企业认真学习研究“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条款及升级批注”以及''保险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保障权益最大化, 并请按下列要求和程序办理: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发生后,出口企业应及时向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报损。其中,发生拖欠风险的,应在拖欠风险发生之日起30天内报损;发生其他风险的(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破产、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政治风险等),应在风险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报损。报损的方式是向中国信保溫州办事处书面提交 «可能损失通知书»。
(二)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后,出口企业应在四个月内向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提交«索赔申请书»以及«索单证明细表»列名的相关文件和单证。这些单证主要包括: 買易合同(信用证)、商业发票、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案情说明和買易往来函电等 。
(三)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在理赔前需要核实致损原因, 请出口企业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注意常见除外责任: 1. 由于被保险人违约或违背法律所引起的损失; 2.出运前已经发生风险的相关出口; 3.出运后自行改变结算方式,扩大风险的相关损失; 4.信用证结算方式项下由于单证不符, 单单不符, 开证行拒绝承見或拒绝付款所造成的损失; 5.被保险人知道风险已经发生, 仍继续向买方出口所遭受的损失。
三、注意事项
(-) 各相关出口企业只有对本通知相关内容书面同意并及时与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确认后, 才能被列入被保险企业享受相关政策。
(二) 政府联保政策仅为企业提供最基本的风险保障, 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和引导企业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企业如要获得出口信用保险的高保障服务,请积板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相关保险产品 。
(三) 各出口企业应认真学习研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三)各出口企业应认真学习研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险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并遵守相关保险规定,对于发生骗保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给政府造成负面影口向或给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造成损失的, 一经查实,将由相关企业和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 如政府联保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交化, 将提前通知各相关企业,温州市商务局拥有最终解释权。者需进一步了解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或有其他不明事项, 请及时与温州市商务局或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理联系。
(五) 中国信保溫州办事处联系人: 郑达辉
联系电话: 89889596
溫州市商务局联系人: 王高基
电话: 88869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