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信息

2016年香港时装展-春夏系列邀请函

2016-03-17  来源:   点击:1050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分会

(浙江省国际贸易展览有限公司)

2016年香港时装展-春夏系列邀请函

展会时间:2016年7月4-7日及2017年1月

展会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上届展览面积:27147平方米

展览性质:贸易洽谈,仅对专业观众开放

展出内容:女装廊、针织服装、婴幼童服装、御寒服、茄士咩及羊毛、男装廊、新娘礼服及晚装;睡衣及内衣、运动功能面料服装及泳衣等服装;人造首饰及时尚手表、袋子箱包、皮带及领带、眼镜,发饰及帽子、鞋履,紧身裤及袜子、手套及披肩围巾、钮扣及拉链、刺绣品及辅料产品、标签及挂牌、衣架,橱窗服装模特儿及包装、布料及纱线产品、时尚科技设计系列及各类品牌时装等

展览简介:2016年香港春夏时装节由香港贸发局主办。香港时装节春夏系列是顶尖的时装盛事,规模与年俱增,于2015年举行时,共有1203家来自18个国家及地区的商号参展,买家人数为16216充分反映了这个时装贸易平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香港时装节秋冬系列的一个延续,香港时装节春夏系列并没有很区分季节的差异,休闲装、夏装、秋装、皮衣羽绒衣等冬装都有目标买家。因为参展商主要目的是获取外贸订单,因此海外的买家至关重要,上届香港时装节春夏系列吸引了来自逾17259名来自85个国家和地区的买家到场参观,不少国际时装名牌生产商和零售商都派人参观,并且部分是当场下单。主办方香港贸易发展局拥有丰富的买家资源,参展者能够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

上届香港时装节春夏系列,浙江超过三百家企业参展,我会作为主办机构香港贸易发展局在浙江区的总代理,统一组织浙江的企业报名参展,请各单位尽快明确参展意向,确认摊位。

展会专区:服装展区、饰品展区、新娘礼服及晚装展区、布料及纱线产品展区、婴儿及儿童服装区、内衣专区、水漾轩(泳衣专区) 、时尚廊、品牌廊

参展费用:(03.09日前报名并付清,摊位费享受八五折优惠,所有优惠不含品牌廊;转角费以实际安排摊位为准2000/摊位,参与贸发局广告宣传的参展企业优先安排展位)我司保留因汇率变动而更改费用的权利

1产品专区标准摊位(9平米))                   29800/摊位(各类纺织专业产品)
时尚廊 12平米标准摊位):                 49800元/摊位(需审核)
品牌廊(15平米最多租用2个):               58800元/摊位(需审核,此区不参于任何打折)
光地(18平米以上不含任何照明及道具):         2980/平米
2、参展申请管理费:                               2000元/摊位
3.MINI模特秀场                                20800元/15分钟二十四套服装六个女模
4.会刊彩页:                                   1/4页4650元,半页9300元,全页15500元
4.两届联报(2016香港春夏7月+2017香港秋冬1月)      香港秋冬届可享受八折优惠(不含品牌廊)
联系方法 :联系人:杨红丹小姐       朱 敏小姐     手 机:13634101899       13033604774
电 话:0571-87702818     87702814       传 真: 0571-87797492.7677
浙 江 省 国 际 贸 易 展 览 有 限 公 司
展(博)览会名称
申请
面积
㎡   个
展区选择
专区(9平):男装区\女装区\针织区\御寒区\内衣区\婴童区\ 饰品区\围巾区\ 婚纱礼服区\面料纱线区等
时尚廊 (12平)/品牌区(15平)
展出日期
 
地点
 
申请单位名称
(摊位楣板依据)
中文
 
英文
 
如派出人员单位不同于申请单位,请注明名称
 
申请企业公司地址
中文
 
申请企业公司地址
英文
 
参展内容(大类)
中文
 
申请单位盖章
 
 
 
 
 
英文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公司主页
 
展位租金
 
参展人数
         人
展览公司
 
 
 
 
组展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分会
          浙江省国际贸易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延安路470号/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571- 87702814   87702818 87763263 87763265
传    真:0571-87797677
联 系 人:朱 敏   杨红丹 宋晶婧 荣易 陈靖赟   宋思思
参展规定
1.     浙江省国际贸易展览有限公司负责展览会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参展单位需根据筹展文件的要求完成各项筹展工作并遵守展团的有关规定。
2.     每个摊位参展名额为二人, 如参展单位客观上需增加名额,请另函提出申请报我司审批。
3. 参展商品须系能反映国家生产水平的名特优和高科技产品,且符合展览会规定的展出范围。严禁假冒伪劣及劳改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参展企业应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sipo2008/和中国商标网http://www.ctmo.gov.cn/等网站检索参展展品,排除侵权隐患。
4. 参展单位须按要求搞好摊位展品布置,保证展出效果, 组展单位有权对参展单位的展品布置进行调整,出售展品要按章纳税, 严禁参展人员出售清册以外物品。
5. 参展单位须遵守展览会规定, 按时参展, 不得提前撤展。
6. 参展单位在国外必须服从展览团的行政领导和工作安排。
7.参展单位申请经我司确认后不得中途退展, 否则参展单位要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该费用将在参展单位已交纳的摊位预付款中扣除。
8.因签证拒签而退展的企业,摊位费不退还,在扣除实际损失的前提下退还人员费。
9.因机票价格上涨或汇率变动超过4%,我会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
10. 本申请表双方盖章后具有合同效力, 参展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